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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16日,人社部官网发布《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 明确“黑名单”是指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、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、各类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严重失信记录信息。 人社部拟要求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,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“黑名单”: 1、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; 2、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、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; 3、非法获取、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; 4、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; 5、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*三人,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**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; 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 被列入“社保黑名单”有什么后果? 用人单位注意!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能将面临惩处:较高5年内将在**采购、交通出行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税收优惠、评优评先等多个方面被限制。 可以说,此政策一旦施行,在社保领域失信,后果很严重! 不合规的成本对企业来讲已经太高了。 企业应尽早重视合规经营!